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
2022-02-23 10:00:19 来源:期货日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22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8个部分,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复苏脆弱,气候变化挑战突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文件提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文件指出,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稳定和提高主销区粮食自给率,确保产销平衡区粮食基本自给。大力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开展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试点。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统筹做好重要农产品调控,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促进保供稳价。
文件提出,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多渠道增加投入,202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亿亩。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设施。集中建设育苗工厂化设施。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投入力度,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文件指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在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上,文件提出,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制定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