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
2021-10-14 10: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大商所10月12日消息,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7%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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